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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8-18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贯彻育人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人才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四至六年的时间内完成学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即获得毕业资格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分

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以学分为单位来进行计算。

学分的计算

课程在一个学期内,每周上课1学时为1学分。其中,体育课学分折半计算; 外语听说、会话类的课程,以及课内实验平均每周不少于2学时的课程,酌减一定的学分。

实践教学各环节1个实践1学分的原则计算学分。

学分的获得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该课程规定的相应学分,否则不计学分。

学生根据本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

奖励学分

学生以我校名义在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可申请奖励学分具体办法参见《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


三、课程设置

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按性质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按学生的选择权限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课程性质

类别

模块名称

   



理论教学


必修

通识基础课

学生必须修读本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这三个模块的所有课程。

学科基础课

专业主干课


选修

专业限选课

学生需要在这三个模块中分别选择相应的课程,并修满本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公共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

实践教学

必修

实践环节

学生必须修读本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模块的所有课程。

四、选课

各专业的必修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上课无需选课。

学生对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三个模块中的课程需参加选课以获得修读权限。

学生经过初选和复选后进行网上选课。选课结束后学生选定的课程即视同有效课程并且不再更改。


五、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的计算

学生需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和学分计算出学分绩点,作为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依据。

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考核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

其他计分方式

绩点

90-100

优秀

5.0

85-89


4.5

80-84

良好

4.0

75-79


3.5

70-74

中等

3.0

65-69


2.5

60-64

及格

2.0

将一门课程考核成绩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转化为绩点后乘以该课程的学分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学分=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学生在一段时期内修读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 除以该学生同期获得的学分数即为该学生这一时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同期获得的学分之和


六、补考、重修与免修

补考

1.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考核不及格 不含重修)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补考一次。

2.补考通过后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录,并注明“补考”。

重修

1.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 含放弃补考)的课程,须参加重修。

2.选修课不及格者既可重修原不及格课程,也可改修该模块中的其他课程。

3.及格的课程仍可以重修。

4.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分。对于补考通过的课程仍可报名参加重修,重修及格后按重修成绩记分,并取消“补考”标识。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门课程可多次重修按最高成绩记录。

免修

1.学生对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课程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学习掌握可申请免修。

2.学生须填写《免修申请单》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随当期的期末统一考试一起进行。

3.免修考试成绩在75分(75)以上者为合格其卷面成绩即为总成绩

4.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践课等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七、其他相关规定

)各年级、专业的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参见各年级的《吉林财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选课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参见《吉林财经大学选课管理办法》,及当期的选课通知和选课手册。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参见《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规范》。

)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参见《吉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的具体要求参见《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